驰诚科普|不同场所如何布局安装气体探测器?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3-11-06

在石油、化工、冶金、综合管廊等工业场所及餐饮、酒店、商超等商业场所,都需要安装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探测器。但是,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仪器后,由于安装位置不正确,常常起不到监测作用,甚至还可能损坏仪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那么,针对不同的场所,消费者该如何有效布局安装可燃或有毒有害气体探测器呢?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的检测点,应根据气体的理化性质、释放源的特性、生产场地布置、地理条件、环境气候、探测器的特点、检测报警可靠性要求、操作巡检路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容易积聚、便于采样检测和仪表维护之处布置。

生产设施内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1.释放源处于露天或敞开式厂房布置的设备区域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2.释放源处于封闭式厂房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2m;3.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局部通风不良的半敞开厂房内,除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探测器外,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气体易于积聚处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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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堤内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等产生可燃气体的液体储罐的防火堤内,应设探测器。并符合以下规定:1.可燃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10m;2.有毒气体探测器距其所覆盖范围内的任一释放源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4m。

装卸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液化烃、甲B、乙A类液体的装卸设施,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铁路装卸栈台,在地面上每一个车位宜设一台探测器,且探测器与装卸车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2.汽乍装卸站的装卸车鹤位与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装卸设施的泵或压缩机的检(探)测器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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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装站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

液化烃灌装站的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封闭或半敞开的灌瓶间,灌装口与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宜为5m~7.5m;2.封闭或半敞开式储瓶库,应符合相关规定;敞开式储瓶库房沿四周每隔15m~20m应设一台探测器,当四周边长总和小于15m时,应设一台探测器;3.缓冲罐排水口或阀组与探测器的水平距离宜为5m~7.5m。

氢气灌瓶间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封闭或半敞开氢气灌瓶间,应在灌装口上方的室内最高点易于滞留气体处设探测器。

装卸码头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装卸码头,距输油臂水平平面10m范围内,应设一台探测器。

储存、运输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其他储存、运输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储运设施,可燃气体探测器和(或)有毒气体探测器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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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加热炉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设置: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应设可燃气体探测器。探测器距加热炉炉边的水平距离宜为5m~10m。当明火加热炉与可燃气体释放源之间设有不燃烧材料实体墙时,实体墙靠近释放源的一侧应设探测器。正确合理地布局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可让气体探测器发挥出最佳效能,为企业安全生产撑起“保护伞”,守护各领域气体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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